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三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经济管理类1名(职位代码)、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法律类2名(职位代码);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招聘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南阳市就业训练中心招聘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二)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三)学历及资格条件1、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人员应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毕业之后计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年5月4日至5日(8:30—16:30)到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南阳市兴隆路3号)三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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