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的通告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酒制品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含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含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年龄核验。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母婴用品店、书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少年宫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