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攻坚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欢乐的节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疫情防控攻坚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年12月31日-年1月31日
活动范围
全市市域范围内13个县(市、区)及5个功能区
具体举措
社会面疫情防控是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根本和基础,点多线长面宽,人员情况复杂,也是工作推进的难点、重点。各级各部门必须毫不懈怠地抓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在落实三个责任,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下狠下功夫,坚决堵住疫情防控网底漏洞。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理发店、小便利店,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场所)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和重点人群戴口罩指引》《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年8月版)相关要求,设置测温设备、扫码图标和一米线标识,安排专人值守测温查验,及时提醒进入群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等。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健全城乡基层管理体系和公共场所管理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分包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分级扛责任,逐级抓落实,督促各级网格管理员和分包负责人履职尽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三)加强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行业督导指导,积极与属地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做到岗岗有人、人人有责、责权清晰、任务包干。同时要加强暗访抽查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场所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健全志愿者联防机制。市直各单位、部门及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示范区、保税区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划分的分包路段和社区,在中心城区建立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机制,确保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都有单位负责,志愿者全天候对分包路段巡回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志愿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劝导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查看分包路段、社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测温设备配备、扫码图标粘贴情况及出入公共场所人员是否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协助街道、社区督促分包道路、社区及各经营主体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其他县(市、区)参照中心城区志愿服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五)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市、县、乡、村四级要建立健全督导指导机制,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市级督导采取“四不两直”办法进行明查暗访;县级督导每周2-3次,乡、村(社区)督导至少每天1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及时问责处理。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从活动开始的一个月内,做到每天有督导检查通报,每天有追责问责结果,中小问题整改不过夜。
各县(市、区)每天将督导检查通报及追责问责结果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邮箱:nysyq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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