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中州路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落实《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精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精神,全文领学了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通报了近期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典型案例,为全体与会人员敲响了警钟,会议上还安排部署了我局开展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保生在会议上结合“禁酒的背景、当前的形势、不饮酒的好处、饮酒的危害”等方面,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约束自我,做到令行禁止;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扭住“四风”问题,扎牢“违规饮酒”的笼子;要不断压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深化以案促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不断维护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的形象;要加强监督执纪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严”的主基调一刻不放松,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干的氛围、严的氛围。
认定为违规饮酒的范围:
1.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含因公因私);
2.值班、执勤及其他执行公务期间违规饮酒的(含因公因私);
3.公款饮酒或变相公款饮酒的;
4.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宴请的;
5.违规接受企业、私营业主宴请饮酒(不吃公款吃老板)的;
6.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饮酒的;
7.在私人会所、隐蔽场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党员干部禁止出入的场所饮酒的;
8.违反系统或单位禁酒规定的;
9.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饮酒行为。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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