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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高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汇总,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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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录取原则

1)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省最低录取控制线);

2)投档到我校,依据“志愿优先”原则;

3)书法学、美术学、设计学类按综合成绩高低录取,绘画按专业成绩高低录取;

4)音乐学按综合成绩高低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表演(民族歌剧方向)要求视唱及格,按主科成绩高低录取(不低于分,并列按专业总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要求视唱及格,分乐种,按主科成绩高低录取(不低于95分,并列按专业总分);

5)舞蹈编导(艺术舞蹈)按专业总分高低录取(不低于分,并列分按基本功),男身高不低于cm,女身高不低于cm;

6)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总分高低录取,男身高不低于cm,女身高不低于cm;

7)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高低录取,男身高不低于cm,女身高不低于cm;

8)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成绩高低录取。

9)体育教育按综合成绩高低录取,男身高不低于cm,女身高不低于cm,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的计算办法为准。

10)以上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的统一计算公式为准。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文科绘画专业计划21人,录取21人,最低.4分;

文科设计学类专业计划27人,录取27人,最低.4分;

理科绘画专业计划8人,录取8人,最低.8分;

理科设计学类专业计划14人,录取14人,最低.8分;

文科音乐学(主科声乐)计划18人,录取18人,最低.6分;

文科音乐学(主科钢琴)计划18人,录取18人,最低.2分;

理科音乐学(主科声乐)计划2人,录取2人,最低.4分;

理科音乐学(主科钢琴)计划2人,录取2人,最低.6分。

说明: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美术类专业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类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且要求专业主科声乐成绩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以上均为综合分,学校使用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工业大学

录取时专业课成绩使用本省艺术统考成绩,投档按照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艺术本科A段文科计划招生人,实际录取人;

表演专业招收27人,最低分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32人,最低分分;

环境设计专业招收85人,最低分分;

产品设计专业招收25人,最低分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人,最低分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收79人,最低分分;

商丘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平顶山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

安阳工学院

文科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98人,折合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58人,折合分最高分.2,最低分.8分。

动画,录取45人,折合分最高分.6分,最低分.2分。

绘画,录取50人,折合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4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65人,折合分最高分.8分,最低分.4分。

环境设计,录取65人,折合分最高分.8分,最低分分。

产品设计,录取50人,折合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2分。

理科

视觉传达设计,折合分最高分.8分,最低分.4分。

环境设计,折合分最高分.8分,最低分.8分。

河南科技学院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文化专业双过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

中国传媒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5名。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6名。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2名。

4.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名。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6.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52。

7.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1.03。

8.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59。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8名。

10.新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4名。

11.产品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8名。

12.环境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6名。

13.跨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6名。

14.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9.43。

15.电影学专业(电影评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6.81。

16.摄影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2.69。

17.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名。

18.漫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7名。

19.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8名。

20.影视技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8名。

2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8.68。

2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72名。

说明:

1.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依据教育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考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

※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高考成绩折算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x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云南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经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并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年普通本科招生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制)如下:

1、非湖北省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戏曲音乐、钢琴调律)方向分;

2、湖北省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戏曲音乐)方向分;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方向分;

4、录音艺术专业(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分;

5、音乐表演专业(除指挥方向外)分;

6、非湖北省舞蹈学专业分;

7、舞蹈编导专业分;

8、舞蹈表演专业分;

9、湖北省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方向、舞蹈学专业按照《省招委关于湖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中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执行。

浙江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哈尔滨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录取规则:

表演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动画及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专业总分录取

浙江理工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年招生章程》、《北京服装学院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一、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和单科成绩要求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分制);

2.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分数线

1.设计学类为.

2.美术学类为.

3.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男生为81.0(其中文化折算成绩77.96)

女生为76.4

4.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男生84.4

女生75.8

5.绘画(师范)专业为.

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请考生在高考所在地官方网站查询。

四、全国统招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中各具体就读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分区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将于近期发布,请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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